2016-08-25 10:36
家住辛店派出所院內的成女士最近很郁悶,養了9個月的愛犬被一不明身份男子牽走。好不容易聯系到車主,對方卻表示車當天借出去了,讓成女士自己再想辦法。律師表示,因為價值較低,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,若協商不成可起訴解決。
12日早上,成女士的母親牽著拉布拉多犬“萌萌”出門遛彎。好動的“萌萌”在路上發現一只蟬,就從主人手里掙脫出去。成女士的母親一路追到了院門外的淄博路上,但怎么也追不上它,“萌萌”就這樣走失了。
成女士一家左等右等,等不到“萌萌”回來,于是就沿街一路尋找。在院門對面的一家商店里,成女士調到了清晰的監控錄像。她發現,“萌萌”出門之后先是往東跑,隨后往回走。此時,一輛緩緩駛過的英菲尼迪SUV注意到了路上跑著的“萌萌”,車在路邊停穩之后,副駕駛上下來一個穿黑色背心的男子,先是走進了監控盲區里,接著就看到他將狗牽上了車。
“剛丟狗那會兒,我基本天天哭,但一直沒有放棄對狗的尋找,”成女士說,“有很多撿到狗的好心人聯系我,但是我一連看了三個,都不是我的狗?!?/p>
通過多方打聽,成女士終于查到了英菲尼迪車主的聯系方式。但是對方表示,當天車被兩個朋友借走,他不便透露朋友的私人信息。聽到對方這樣說,成女士只能干著急。
律師表示,寵物犬可以算是狗主人的私人財產,但是因為價值較低,走失后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。如此一來,就只能協商解決,若協商不成則可起訴對方,因為對方的行為構成了侵占罪。“但是考慮到司法成本,起訴會耗費狗主人大量時間,所以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存在很多困難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