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9-08 09:13 來源:長江日報
王女士展示傷口
昨日,灄水春曉小區業主王女士躺在醫院的病床上,向長江日報記者回憶痛苦的一幕:6日晚9時許,她帶著孩子在小區樓下散步時,一只寵物狗跑過來將她咬傷,與養狗人理論時,又遭到對方毆打,致全身多處受傷。
王女士說,自己住在小區3棟17樓。事發當晚,4歲的孩子在家里抓了一只螳螂,隨后母子二人下樓,準備將螳螂放生。“我們正放生時,不知從哪里跑過來一條寵物狗,不算大,但是很兇。孩子膽子小,嚇得邊跑邊喊。”出于保護孩子的本能,王女士抬腳驅趕寵物狗,沒想到這只狗跳起來,朝她大腿咬了一口,后來又將她左臂抓傷。
“當時,我順手撿起身邊的一根鐵鍬把,準備驅狗,這時寵物狗的女主人趕過來,不僅不道歉,還對我大聲辱罵。”王女士說,氣憤不過,她也辱罵了對方。這時,寵物狗的男主人沖了過來,一把抓住她胳膊,連扇了她數耳光。此后,又奪過她手中的鐵鍬把,朝她腹部、腰部一陣猛捶。“我當時痛得倒地,打人者卻揚長而去”。
王女士邊說邊抬起腿,記者看到,她右邊大腿上有一處明顯的傷口,疑似牙齒印痕。左臂上也有一道長約4厘米的傷口,已經凝固。在她腰部,還有一塊紅腫破皮的傷口。事發當晚,王女士被送到新華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,醫師建議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。而醫院的病歷報告上也顯示,王女士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。
昨日下午,長江日報記者前往灄水春曉小區。物業安保人員黃先生介紹,事發時自己和同事在小區大門口聊天,聽到聲響后趕緊跑了過去。“雙方住在同一個單元樓。打人的男子下手很重,被打的王女士臉頰紅腫,躺在地上哭喊。”黃先生說,男子打了人之后,便抱著寵物狗上樓了。10多分鐘后,民警趕到現場,分別找雙方當事人做了筆錄。
記者了解到,今年7月,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》,該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特別規定:業主、物業使用人攜犬只出戶未束犬鏈牽引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。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,沒收犬只。
物業安保人員黃先生表示,打人業主所喂養的是一只黃色小狗,事發時沒有束犬鏈,在小區散養。“小區還有多只寵物狗,我們將張貼通知,加強管理”。
警方表示,寵物狗咬人屬民事糾紛,動手打人則屬于治安案件。警方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,將根據受害者傷情,對相關人員作出處理。